[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07-09-25 | 收藏 | 推荐 ] 【大 中 小】
据新华社报道 仙桃市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的陈述揭示了网络病毒产业链:制造、贩卖、交易、传播、使用“一条龙”,最终祸害网络用户,牟取经济利益。病毒制造者有两种方式,一是“卖病毒”;二是“卖肉机”,因中毒而被病毒制造者控制的计算机被称为“肉机”,“肉机”的资料信息随时可被窃取,“卖肉机”就是转让控制权。 it55.com
病毒购买者的牟利方式主要是“卖流量”,由于病毒程序中预设了“指定网址”,而这个“指定网址”设置了木马程序,中毒的计算机只要一上网,就会被强制性地牵到这个“指定网址”上,自动下载木马程序,将这台计算机的相关信息资料传给购买者,这些信息资料被称为“信”,病毒购买者往往会将某一“指定网址”的“获信权”出售,根据访问流量收取费用。在“熊猫烧香”案中,目前警方发现的“信”绝大部分是网民的聊天及游戏工具的账号与密码,以及各种游戏装备。下一环是“拆信人”,他们将获取的资料信息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出售给普通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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