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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记录和短信能够做为证据吗?

[ 来源: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 | 作者:inetcop | 时间:2007-11-01 | 收藏 | 推荐 ] 【

我的一个朋友跟我借了5千块钱,因为比较熟,当时没有让他写借条,借钱的交谈都是在QQ上进行的。后来到了约定的还钱期限,我朋友却还是没有还钱,因此,我就用手机发短信催他还钱,他也回了短信说会尽快还钱。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闹僵,但我还是很担心,所以,我想问一下,QQ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能不能作为证据呢?
     
答: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凡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因此,QQ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等电子证据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最终能不能让法庭采信,还要看该电子证据的证明力大小。
     
本案中,QQ的交谈记录和手机短信内容都是证明案件情况的事实依据,可以作为证据材料向法庭提交,但由于电子证据存在易被修改、易丢失的特性,因此,就本案而言,您应该尽快将QQ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的内容进行保全、固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可以对您的QQ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的内容进行检验,然后出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该份检验报告就可以作为您与您那位朋友之间存在借款关系的初步证据材料。当然,您还需要保留其他方面的相关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证明、证人证言等,这样一来,这些证据与电子证据一起就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用来支持您的诉讼主张。
     
此外,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QQ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的内容被修改过的反驳,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还可以对电子数据的原始性做出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报告,证明案件事实。
     
专家建议: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于电子证据这种新型证据形式没有予以明确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当中,各地法院虽然对于电子证据并不持决然否定的态度,但一般还是将电子证据作为间接证据来对待。因此,在我们平时的日常交往与商务活动中,也要有一定的电子证据保留意识,例如,对于重要的数据电文可以使用数字水印加密,涉及重要内容的网络聊天可以使用屏幕录像的方式进行证据固定等。此外,还要注意保留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作为佐证,这样一旦发生纠纷时,一条逻辑自洽的证据链才能充分支持你的诉讼主张。

(编辑:IT资讯之家 www.it5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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